<div></div> <p>恩阳区农业农村局设置内设机构25个:局办公室(政策法规股、行政审批股、信访安全股)、乡村振兴办公室(区委农办秘书股、宜居乡村建设股)、农村发展项目办公室(农田建设管理股)、园区办、计划财务股、人事股(党建办)、林长制工作股、森林资源管理股(林权管理股、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)、生态保护修复股(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区林业工作管理站)、森林防灭火办公室(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服务中心)、畜牧兽医渔业股;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(粮油股、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)、农村改革股(农村宅基地管理股、区农经站)、产业发展股(农业信息化和统计股、区经作站)、科技教育股(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、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)、农业机械化股(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)、区土肥农能站、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(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、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站)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、区国有林管理所(高观山国有林场)、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区水产渔政局、区畜牧工作站(区饲草饲料工作站)。</p> <p>其中,林业相关股室(单位):(1)林长制工作股。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,拟订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,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督查督导、考核工作。负责林业综合性材料撰写、林业信息汇总编报和日常综合性工作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(2)森林资源管理股(林权管理股)(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)。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管理、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,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、森林督查、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。负责全区林地管理工作,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。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。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,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,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工作。负责全区森林经营工作,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。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,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、政策性森林保险和金融贷款等工作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(3)生态保护修复股(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(区林业工作管理站)。负责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,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森林城市建设工作,实施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。组织实施退耕还林、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、植被恢复和林业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。承担古树名木保护、荒漠化动态监测及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指导管理基层林业工作机构。负责现代林业园区建设、林业产业发展、林业科技、林下经济、林木种苗和种质资源管理、数字化建设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、林产品质量抽检及林业统计工作。承办林业碳汇等应对气候变化及相关工作。指导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、防治及植物检疫工作。负责天保管理,天然林、公益林区划及调整,生态效益补偿、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(4)森林防灭火办公室(森林防灭火指挥服务中心)。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,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灭火设施建设及木材经营加工日常监管等工作。发布森林火险信息。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、督促检查等工作。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。负责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(5)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。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督导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。拟定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方案,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、防治业务培训、技术指导,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动态信息,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档案;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统计、送检鉴定、技术指导;推广生物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技术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(6)区国有林管理所(高观山国有林场)。负责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、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;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规划、保护建设、生态修复、监测评估等管理工作。负责湿地资源动态监测、森林康养及生态旅游产业发展、储备林项目建设、国有森林资源监管及森林公园管理工作。牵头生物多样性保护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,指导管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负责高观山林场具体工作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。</p>